錢昌明:“資本”代言人為何咆哮?
——駁賈康赤裸裸的違憲言論
近期,中國的一些資本大佬很不舒心:
先有馬云的“螞蟻金服”被“暫停上市”,斷了多少人的財路? 后又有“慈善企業家”孫大午因“非法經營”被抓,企業被封。加上農村“土地流轉”問題一直遭民間輿論質疑,未能順暢推行,等等。
這怎么啦? 當局不是講過民企是“自己人”,要給他們吃“定心丸”,如今民企怎么又成了“統戰”對象了呢!高檢高法不是說過,能不關的企業盡量不關,能不抓處理的盡量不抓的,……
正是上述背景下,在某個座談會上,賈康的發言《從當下到長遠的兩個重大現實問題》出籠了。內容就兩條:
一是打著要讓農民“共享改革開放帶來的市場化的成果”旗號,讓“民營企業怎么降低它們的要素成本”,盡快讓農村“土地流轉”起來,完成資本下鄉,推行實質上的土地私有化;
二是要當局正視“民營企業現在不只半壁江山”、而是“五六七八九”(民營企業以后的就業貢獻率要超過100%)的客觀現實,不能無視“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從民營企業怎么樣長期健康發展吃好定心丸這個角度”考慮,反對當下的“監管”。
賈康,是由美國亨氏基金進修項目培養、從匹茲堡大學進修出來的高材生,是一位在中國鼓吹走私有化道路的“有影響”人物。本次他跳將出來扮演民企“資本”的代言人,發表上述言論,一點也不奇怪。奇怪的是,他在要求當局兌現“高標準法治化”同時,自己恰恰在肆無忌憚地踐踏神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賈康應該知道:“法治”就是“憲治”;違憲,就是最嚴重的違法。肆無忌憚地發表違憲謬論,實質上就是在煽動顛覆現行國家體制。
現行《憲法》第一章總綱第一條: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憲法》第六條又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即使是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也必須“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的基本經濟制度。
如今,在農村已解散人民公社、實行大保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條件下,再讓資本以所謂的“生產要素流通”名義搞土地流轉,無疑就是將農村土地徹底私有化。這不是在顛覆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什么?
賈康大聲疾呼,要求落實“中央對民營企業‘自己人’定位上進一步吃定心丸的過程”。他反對對孫大午執法,更反對執法過程中“接管”他的企業;主張“要從大局出發”,即使孫犯法,執法過程中,也應在“工具、方式能柔性的不要太過于強硬”,等等。一句話,完全是站在資本立場上,要求建立聽任資本無法無天、違法不究,——享受資本特權的資產階級專政秩序。顯然,這也是資產階級私有制不斷壯大在政治上的必然反映。
然而,賈康應該知道:中國是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它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思想,其奮斗目標是共產主義。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過:“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一定不能丟,丟了就喪失根本”。
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上,社會主義國家在某個特殊的歷史時期,政策上是允許發展資本主義的,如1921——1928年在蘇聯實行的“新經濟政策”。然而,那只是為了更好的前進而后退一步。
列寧認為,工農聯盟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最高原則。蘇維埃政權在戰勝了內外敵人的圍攻后,對戰時共產主義政策必須進行調整,以調動農民小生產者的積極性。然而,即便允許資本主義在一定范圍內發展,也必須由無產階級國家掌握經濟命脈,發展資本主義是有限度的。其結果應當是:鞏固無產階級專政,讓社會主義成分更好地戰勝資本主義成分,消滅剝削階級,建立社會主義。
1949年建國,中國已成為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然而,直至1956年前,當時中國的經濟也是混合經濟,也是允許資本主義發展的。但請勿忘記,當時黨對私營經濟經的政策就是:“利用、限制、改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經濟上就“特”在:“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應該說,不管怎么“特”,也絕不能“特”掉公有制這一條,否則,還何來社會主義?
看來,賈康是昏了頭。要不他怎會反對對私企的正常監管? 難道不顧一切地鼓勵、發展私營經濟,已成了當今國家的“大局”,成了“人心”,成了“最大的政治”?
應該說:國家把“民營企業家”看成是“自己人,這沒錯,定位正確;共產黨把“民營企業家”看成是“統戰”對象,這也沒錯,定位科學。關鍵是看你站在什么立場,怎樣看問題。賈康完全無需咆哮!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wyzxwz1226)
